1元奪iphone6s瘋狂星期四網易彩票app1元歡樂購彩票大師app 近日,某官媒一篇《八大看點讀懂慈善法草案:買彩票是做慈善嗎》的解讀性文章,直接把為國家籌集公益金而設立的彩票定性為非慈善。如該觀點成立,發(fā)行、銷售了近30年的中國彩票將徹底喪失其存在價值,其設立初衷和基石或瞬間被抹滅。 該“權威”解讀認為:通過彩票籌集來的錢用來發(fā)展福利事業(yè),本身是好事,但由于買彩票人本身有中獎獲利預期,因此不屬于慈善范疇。 我不清這是記者原文摘錄,還是編輯后的文字?假設彩票根本不屬慈善范疇,那《慈善法(修訂)》解讀和核心看點為何首選彩票? 試問,如果我們把任何有預期的行為、活動甚至心理都不能歸類為慈善,或者說只有純而又純的東西才能算是慈善,那這個世界還有慈善存在嗎? 不知道大家知道嗎,與我們每個人都有關的社保基金;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和體育健身器材捐贈;全國體育場館建設維護;養(yǎng)老、殘疾人福利項目、大齡孤兒學歷教育、包括殘疾兒童救助等等。這些和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項目和計劃中大部分或者部分資金支持都是來源于彩票公益金。 為厘清相關問題,我們先向大家普及幾個彩票基礎知識。 1,什么是彩票?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彩票管理條例》第二條的解釋:彩票是指國家為籌集社會公益金,促進社會公益事業(yè)發(fā)展而特許發(fā)行、依法銷售,自然人自愿購買,并按照特定規(guī)則獲得中獎機會的憑證。 2,彩票資金的組成,用途和去向。 彩票銷售后獲得的資金會分成三部分:返獎、公益金和發(fā)行費。根據不同品種和類型這三者的比例有一定差異。彩票資金構成比例由國務院決定。我們僅以占市場最大份額的樂透彩票(雙色球、大樂透、排列三等。)為例。其返獎比例為50%,公益金用途占35%,發(fā)行費15%。就是說彩票銷售所得的50%會返還到購買當期彩票人手中,35%會用于公益事業(yè),15%會作為彩票發(fā)行、銷售機構的發(fā)行費用,這15%當中會有大約7%的金額給到彩票代銷者手中,比如大家經?吹降牟势蓖蹲⒄荆麄冧N售彩票的代銷費用平均在7%。 3,彩票公益金的去向和貢獻 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規(guī)定比例從彩票發(fā)行銷售收入中提取的,專項用于社會福利、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yè)的資金。逾期未兌獎的獎金納入彩票公益金。彩票公益金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顚S,結余結轉下年繼續(xù)使用。 現(xiàn)行彩票公益金分配按照中央與地方五五分成。其中,上繳中央彩票公益金按60%、30%、5%和5%分別用于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國務院批準的專項公益事業(yè)、民政部和體育總局的社會福利事業(yè)和體育事業(yè)。 我們以2014年為例,彩票年銷量為3823億,當年全國彩票公益金收入為1039.92億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收入511.84億元,安排支出為501.84億元,具體包括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269.81億元、民政部安排項目支出22.49億元、國家體育總局安排項目支出22.49億元、經國務院批準安排的中央專項公益事業(yè)項目支出187.05億元。其中,中央專項公益事業(yè)項目包括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教育助學、紅十字事業(yè)、殘疾人事業(yè)、城鄉(xiāng)醫(yī)療救助、扶貧、文化、法律援助支、農村養(yǎng)老服務、災后重建等等。2014年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收入為530.68億元,由地方人大審議批準后,主要用于社會福利、體育、殘疾人、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987年-2014年,中國彩票總銷量約20488億,累計籌集公益金6111億(個人統(tǒng)計,最終數據以財政部公布為準。)。中國彩票可謂是歷史上時間最長,參與人數最多,貢獻最大的公益慈善事業(yè)。 2014年我國境內接受國內外社會捐款捐物總額為1042億元,而2014同年中國彩票籌集的公益金也達到了1039億。這1039億全部用于了社會福利,體育等公益事業(yè)。彩票對整個中國慈善、公益事業(yè)的貢獻有多大我想不用我再去給大家解釋了吧? 科普完彩票我們再說說慈善。 2015年全國人大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的說明中曾明確表示:慈善有廣狹兩義,“小慈善”指的是扶貧濟困救災,“大慈善”的含義還包括促進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體育事業(yè)的發(fā)展,環(huán)境保護等等,只要有利于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都屬于慈善。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特別是社會保障水平的提高,“小 慈善”逐步發(fā)展為“大慈善”。如果按照這種泛“大慈善”的說法,廣義的慈善是否會上升甚至等同于公益呢? 彩票設立、發(fā)行的基礎和初衷就是公益。彩票購買是自愿行為,是一種捐助。彩票購買者很清楚并非買了彩票就能中獎,彩票金額中的一部分是會捐助給公益的,所以才會有更多人愿意購買彩票。難道這不算一種慈善行為嗎?當然,大部分彩票購買者是會有中獎動機的,但是彩票中大獎的概率超級小他們也是很清楚的。如果說因為彩票購買者有中大獎的愿望和想法,他們的行為就不能構成慈善?那到底還有什么是慈善?《慈善法(修訂稿)》中連商業(yè)拍賣活動中只要有部分款項捐獻給慈善組織就可以稱其行為是慈善,而且,最終還會為其開具捐助發(fā)票。大家知道,捐助發(fā)票是可以抵稅的,拍賣所得的商品大部分也是為了滿足個人或者機構的某些需求或者預期拍品會升值才會去參與該活動。那這些參拍者難道沒有抵稅或者期望拍品升值的商業(yè)動機? 大家都知道香港賽馬會,香港人都把馬會認定為全香港最大的,最具社會地位的善機構。馬會主營的產品有賽馬、足球和六合彩等。每年香港賽馬會81%用于派彩,14%上繳特區(qū)政府稅收,5%用于馬會管理費和慈善事業(yè)。但到了內地,我們的彩票居然被解釋認定為與慈善無關? 如果說彩票購買者因為有了中大獎動機就說他們的行為根本不屬慈善范圍之內,那請告訴我,彩票到底是什么?彩票籌集的彩票銷售資金的35%用于公益事業(yè)是為了什么?這些公益金都去哪兒了?如果說彩票購買根本不是慈善行為,同時又有中獎動機,是否該只能把彩票歸類在博彩呢?如果歸類在博彩,那彩票還有繼續(xù)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嗎? 慈善和公益二者間的關系,無論在學界還是社會大眾都屬于有爭議的一個議題。今年我也在新京報看到一篇署名為慈善公益人士張映宇的觀點,他將公益組織分為政府類公益組織和非政府類公益組織。按照他的觀點:政府類公益組織,屬于政府發(fā)起的、履行政府法定義務的非營利公益性單位,雖然其從事公益事業(yè)也屬于公益組織,但因其屬于政府的法定行為而不能等同于慈善組織的自愿行為,故其只能歸為公益組織而非慈善組織,比如各級政府部門以及工青婦等群團組織。民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從事公益事業(yè),不同于政府必須履行的義務行為,而是自發(fā)自愿的選擇性行為,那么可將此類行為界定為慈善行為,據此成立的公益組織則屬于慈善組織。如果按照這種觀點,那是否可以做出結論我們的兩大國家彩票中心屬于公益機構,但不屬于慈善機構?那彩票屬于公益,而非慈善了?但如果這么說,中國紅十字總會豈不成了非慈善機構? 國家設立彩票的初衷或者說基石就是公益,中國彩票發(fā)展近30年,期間籌集了超過7100億(這是筆者估算截止2015年的數據,實際金額以財政部公布數據為準。)的彩票公益金,這些公益金也全部用于了社會福利、體育、教育、法律等各領域的公益事業(yè)。彩票購買者確有中獎預期,但是他們知道彩票的中獎概率,大部分彩票購買者是抱著既有娛樂、期望,又能參與公益、慈善的心態(tài)來購買彩票的。如果這樣都與慈善毫不相干,那什么才算慈善?中國彩票又該屬于什么范疇?(蘇國京) 筆者系中國彩票行業(yè)沙龍創(chuàng)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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